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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11 数据编号: 443803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海兴村雨水管道及沥青路面铺设工程公告

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海兴村雨水管道及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海兴村雨水管道及沥青路面铺设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2]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66.67%和33.33%,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海兴村雨水管道及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曹妃甸区十里海场海兴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包含新建混凝土雨水井、雨水口;翻修沥青路、面包砖、雨水管道及排水沟;沥青路两侧铺设路缘石、面包砖;村南雨水井安装双侧复合井盖一套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4984338.57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说明:1.投标人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在线上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用户,请先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帮助中心)。
2.投标单位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网址: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中“网上注册”的要求完成注册,并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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