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南县石背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全南县石背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全南县石背水库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全南县石背水库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为小(1)型水库,主要建设砼重力坝、输水隧洞和取水建筑物等,主要任务为供水和灌溉。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35米、死水位为208米,兴利库容为657万立方米,总库容为871万立方米。水库坝址选用下坝址,砼重力坝坝型,坝顶高程241米,最大坝高47米,坝顶宽5米,坝顶长136米。工程等别为IV等,大坝永久性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2.2 建设地点: 全南县社迳乡。
2.3 招标规模: 项目建安总投资约为11425.19万元。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计划工期:施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全南县石背水库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为对该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2.6 招标金额:本项目建安工程约为11425.19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59.85万元。
2.7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同时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