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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13 数据编号: 445765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南平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后崇溪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绵提升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后崇溪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绵提升工程已由南平市建阳区水利局潭水审批[202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2.2.工程建设规模: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后崇溪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绵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雨水花园1054㎡,建设人工湿地1084㎡,园路透水铺装4864㎡,建设绿地37699㎡。;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后崇溪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海绵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00万元;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设置类似工程业绩;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38755(其中含暂列金237322元)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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