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康保县康巴诺尔淖-白淖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康保县康巴诺尔淖-白淖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保县康巴诺尔淖-白淖水系连通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康保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康行审审字【2023】123号、康行审标字【2023】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康保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康保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康保县康巴诺尔淖-白淖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是为改善刘世兴淖、刘英地淖和白淖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将康巴诺尔淖多余的水量引至三个淖的连通工程,工程主要内容有新建连通渠工程及附属建筑物。新建连通渠19.424km,其中明渠1.95km、DN1200球磨铸铁管道0.52km、DN1000球磨铸铁管道13.002km、DN800球磨铸铁管道3.952km,新建分水口2处、管道出水口2处。 2.1.3 建设地点:康巴诺尔湖、刘世兴淖、刘英地淖、白淖沿线。 2.1.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4个月。勘察、设计阶段: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内容。施工阶段: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4个月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1.5 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定。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康保县康巴诺尔淖-白淖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范围包括:本项目勘察及相关服务。设计范围包括:
(1)施工图设计、概算等相关服务;
(2)派驻设计代表现场指导,直至工程竣工。 施工范围包括:新建连通渠19.424km,其中明渠1.95km、DN1200球磨铸铁管道0.52km、DN1000球磨铸铁管道13.002km、DN800球磨铸铁管道3.952km,新建分水口2处、管道出水口2处。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