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井河流(黔江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重庆市中井河流(黔江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中井河流(黔江段)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23〕3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市专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治理河段总长66.80km,设计岸线左右岸总长82953.48m,河道清淤疏浚长44.41km,新建(整治)护岸护坡19.69km,漫水桥及拦河堰改建人行桥5座,新建下河梯步74处,新建步道15.30km,新建人行桥7座,污水管网改建整治1.75km,新建滨水文化节点4处,新建4处监测预警系统,新建工程竣工标示牌25处、安全警示标牌40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总投资14204.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315.3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51.7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和生态护坡论证专题报告)、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工作,以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为准,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设计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约9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上述3.1条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3 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