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复兴街(西环路-和平路)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复兴街(西环路-和平路)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批投【2022】3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广宗县复兴街(西环路-和平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原西环路,向东至既有和平路,全长约455米。拆除路面7162平方米,雨水管道949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该项目为现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复兴街(西环路-和平路)段在道路中心线南侧5.5米、北侧4米位置处各设计1道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2.5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