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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6 数据编号: 482726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连云港碳纤维项目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公告


碳纤维项目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碳纤维项目配套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区开审备〔2023〕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连云港恒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碳纤维项目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污水工程,因祥和路现状污水管未敷设至港前大道施工范围,所以本次需沿祥和路敷设 DN400 管至祥和路现状污水井。本工程污水分1段排放,管径DN400,最终出路为祥和路污水主干管,新建污水管道主管总长约 2800m,新建雨水管道长度约880m,管径DN1500;
2.1.3最高投标限价:7790507.46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03月30日;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碳纤维项目配套污水管道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及雨水管道;
2.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资格)。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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