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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6 数据编号: 482773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贵州茅台本部初期雨水浓度指标监测项目(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茅台本部初期雨水浓度指标监测项目(二次)
竞争性比选公告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茅台本部初期雨水浓度指标监测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ztb.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e-qyzc.com)上发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茅台本部初期雨水浓度指标监测项目(二次),采购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2.项目情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茅台本部初期雨水浓度指标监测项目(二次)
2.2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采购内容:完成茅台本部初期雨水浓度指标监测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质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020年1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2020年01月0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书面承诺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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