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枣林片区生态修复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枣林片区生态修复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3]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当阳环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生态停车场12800㎡,2个500m3/d污水处理站,配套污水管网3.3Km及其他市政配套设施,交通工程1项(包含连接主干道的旅游公路7.8公里,宽度6m;山地骑行道、慢行道4.9公里,宽度1.5m)等内容。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省当阳市玉泉街道枣林村
2.3本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额约11302.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9940.87万元(市政工程约5965.87万,交通工程约3975万)。
2.4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2.5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施工工期要求。
2.6项目质量目标:同本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施工质量要求。
2.7项目安全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交通工程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保修期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共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7人,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2人分别具备的,其中1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副总监);(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