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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7 数据编号: 4893791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苏淮安市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印发的《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水计〔2023〕46号),淮安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淮安市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淮安市水利局作为招标人、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淮安市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区、涟水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主要内容是巩固城区段50年一遇,其余河段20年一遇防洪标准,新建及修复护岸约16.3km;新建防汛道路及上堤道路约9.5km,拆建咸岔河退水闸,对古黄河水利枢纽等工程进行改造提升,以及水保、环保工程等。匡算投资1.32亿元,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及投资额以实际批复为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报告、方案效果图、招标图纸、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及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可能需要的水保、环保、文保、洪评、环评、稳评等专项设计或专项报告)】。
2.4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自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天内提交施工图、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文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等相关规定;
(4)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5)后续服务期:招标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求,一次性通过成果文件的咨询、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b.勘察资质: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中的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须各自提供自身资质范围内的勘察或设计业绩,其中勘察单位只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具有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专业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2 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8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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