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县韩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金寨县韩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寨县韩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二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金寨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金寨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寨县双河镇和桃岭乡。
2.2项目规模:金寨县韩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二次),设计灌溉面积2.34万亩,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850万元,勘察设计项目费用约79.8万元。主要设计内容有水源及连通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用水计量与信息化等。
2.3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主要设计内容有水源及连通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用水计量与信息化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设计周期:总工期60日历天(含初步设计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具备施工图设计条件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评审工作。
2.6 最高限价: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阶段批复建安费用(工程总投资)的2.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无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
备注:投标人的分公司为其拟派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予以认可,但子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单位,分别承担设计、勘察工作。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