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新野县城区排水管网清淤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城区排水管网清淤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审批【20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城区排水管网清淤项目(一期工程)
2.2项目编号:新野政采公开-2024-2
2.3项目概况:主要包括4部分内容,清淤管渠长度共54882m,雨水、污水检查井3477座,雨水口3340座,淤泥量33572.1m。其中:管道清淤长度约54209 m,淤泥量26980.7m3;暗涵清淤长度约447m,淤泥量1117.5m3;明渠清淤长度约226m,淤泥量 1328.88m3;雨水、污水检查井3477座,雨水口3340座,淤泥量4145m。
2.4建设地点:新野县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下载日期及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日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