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霍口溪流域水生态综合提升工程(一期)(罗源霍口傍尾八井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整治工程、霍口水库周边水生态提升工程、霍口水库周边生物多样性利用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霍口溪流域水生态综合提升工程(一期)(罗源霍口傍尾八井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整治工程、霍口水库周边水生态提升工程、霍口水库周边生物多样性利用项目、霍口水库环库林效提升工程分包)(施工)已由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罗发改投资【2023】33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霍口畲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罗源县霍口畲族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罗源县霍口畲族乡;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2198975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霍口溪流域水生态综合提升工程(一期)(罗源霍口傍尾八井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整治工程、霍口水库周边水生态提升工程、霍口水库周边生物多样性利用项目、霍口水库环库林效提升工程分包)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生态蓄滞池②生态截流沟③表流人工湿地④水生态修复⑤苗木种植⑥观测亭⑦生态巡查道⑧休憩廊⑨观测平台⑩栈道栏杆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198975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2.7. 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