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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4 数据编号: 511227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丰县湖西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结余资金项目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丰县湖西洼地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徐州市境内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苏水建〔2019〕44号)文批准建设,该工程的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结余资金项目已由丰县人民政府《丰县湖西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丰政复〔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丰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丰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丰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①疏浚罗河7.2km、刘庄排水沟2.6km;②新建复新河防汛道路16.88km;③治理建筑物41座,其中泵站18座(拆建11座、新建5座、维修2座)、涵闸18座(拆建6座、新建12座)、桥梁5座(拆建4座、新建1座)。
总投资金额:约9000万元。
总工期:9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疏浚罗河7.2km、刘庄排水沟2.6km;新建复新河防汛道路16.88km;治理建筑物10座,其中泵站2座(拆建2座)、涵闸3座(拆建1座、新建2座)、桥梁5座(拆建4座、新建1座)。
对应投资金额:约4850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3月初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的,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C二类)。
(9)施工设备要求:  / 
(10)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9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 在 / 组织踏勘现场,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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