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源监管能力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源监管能力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源监管能力建设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402000006
进场交易编号:NY-ZC-20240125-01-02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源监管能力建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0.00万元。
最高限价:170.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需求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