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3]87号批准,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特别国债资金的方式解决。招标人为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系统工程及道路配套设施工程两部分,雨污系统工程包括渠道疏浚14.58公里、河岸护坡修整34800平方米、修缮雨水排水口1处以及增设污水管道及增设提升泵等,同时新建泵闸、节制闸及雨水泵站各1座,并配合工程需要对坑塘进行清淤填平;道路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改造停车位2677个、新建充电桩348套、安装经开区道路标识牌150个,并配合工程需要进行高压线路迁移等,建设道路2条,长度共计890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勘察。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系统工程包括渠道疏浚14.58公里、河岸护坡修整 34800平方米、修缮雨水排水口1处以及增设污水管道及增设提升泵等,同时新建泵闸、节制闸并配合工程需要对坑塘进行清淤填平;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
(2)设计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设计。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系统工程包括渠道疏浚14.58公里、河岸护坡修整34800平方米、修缮雨水排水口1处以及增设污水管道及增设提升泵等,同时新建泵闸、节制闸并配合工程需要对坑塘进行清淤填平;;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发出设计通知书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