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首钢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首钢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3〕19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首钢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潭柘寺镇鲁家山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基地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设计厨余垃圾处理能力 400 吨/天,其中:餐饮厨余垃圾 200 吨/天,家庭厨余垃圾 200 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厨余垃圾预处理、厌氧处理、沼液处理、沼气存储与净化、沼气发电、除臭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3057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368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及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保修期阶段)。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5年 (2019年1月1日至今)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①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 或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两年监理工作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