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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 数据编号: 522612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兴安区2024年度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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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2024年度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水务局《鹤岗市兴安区2024年侵蚀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鹤水发〔2023〕13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兴安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安区2024年度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2.2计划工期: 27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03 月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2 月 3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安区
2.5建设规模:综合治理侵蚀沟34条,总长9996m。修建石笼沟头防护27座、石笼谷坊50座,柳谷坊112座,削坡共6752 m³,石笼护坡1874m,秸秆半填覆绿486m,围栏1420m,营造侵蚀沟防护林7.3hm²。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8招标控制价:200,000.00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土保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要求具有近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10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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