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悦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悦来镇(国债渠道)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悦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工程—悦来镇(国债渠道)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 2306-320684-01-155667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改造提升工程—悦来镇(国债渠道)施工 进行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悦来镇;
2.1.2建设规模:改造提升1.09万亩,主要内容包括泵站、灌区、路下涵、箱涵、机耕路、护坡、河道疏浚填埋、土地平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543.218512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泵站、灌区、路下涵、箱涵、机耕路、护坡、河道疏浚填埋、土地平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与其注册专业相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