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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4 数据编号: 529395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煤炭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煤炭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https://www.jstcc.cn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TCC2400411032
1.2项目名称:煤炭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329.05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315.795611万元
1.6采购需求:煤炭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下关大街二期、煤炭港路东北侧,占地面积约 2035m2,本次环境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相关配套等,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格式
(7)”(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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