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堰塘水库建设项目公告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堰塘水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堰塘水库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为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堰塘水库总库容13.54万立方米、正常库容11.52万立方米,调洪库容2.02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为0.03万亩。工程等别为V等,为小(2)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库区清淤护岸,库区公路改造,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涵管加固等。
2.2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
2.3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
2.4投资额:本项目建设投资额14559176.06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204076.06元,设计费355100.00元。
2.5招标范围:在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2.6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1.2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设计企业或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需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3.1.4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拟投入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投入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拟投入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利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