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
【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3】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共计敷设污水管道19560.6米,雨水管道26638米;敷设供水管道7068.5 米;敷设供热管道9258.8米;敷设燃气管道7378米;敷设中水管道1348米;建设杨庄蓄水池1座;施划停车位388个;改造环卫停车场1座;建设汽车充电桩380根;增建二级消防站1座;建设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涉及街道长度1860米;小街巷改造83497 平方米,排水管网改造4096米;建设城区扬尘治理工程,涉及街道长度2230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详细勘察及相关服务,包括施工图阶段的勘测、技术试验、后期资料、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验收服务等有关的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勘察服务期限:签订勘察合同后6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2.5 项目建设地点:晋州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监督单位:晋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