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清市东张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级后扶示范区)-先进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东张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级后扶示范区)-先进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3]886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招标人为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传世纪(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东张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4789310元,发包价4310379元,K值为1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对主干道沿街建筑36栋外立面进行改造;招标内容:包括外立面新增屋檐檐口、加造马头墙、商铺仿古店招雨棚改造、新增商业活化装饰、建筑外立面粉刷、防盗格栅美化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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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8931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