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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8 数据编号: 538234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第1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18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1294-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
预算金额:746.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46.3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下列排水设施产生的水质、泥质、气体等相关指标进行监测:
(1)34座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和清华大学再生水站;
(2)6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5座污泥处理处置厂,1座污泥中转厂;
(3)其他应急突发事件、居民投诉举报、商业试运行、商业运行等临时工作进行监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其中,监测工作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成果(年报)截止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应包括:
①水质监测指标:证书附表应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890-2012)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5)、色度、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汞(汞)、总镉(镉)、总铬(铬)、六价铬、总砷(砷)、总铅(铅)、烷基汞、挥发酚、硫化物、氟化物、可溶性固体总量(溶解性总固体)、总氰化物(氰化物)、总铜(铜)、总锌(锌)、总锰(锰)、总镍(镍)、总硒(硒)、甲醛、总铍(铍)、苯、甲苯、苯胺(苯胺类);《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307-2013)氯化物、硫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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