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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3 数据编号: 542264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江津区白沙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截污主干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江津区白沙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截污主干管)项目答疑通知一
项目编号:aa20240019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津区白沙食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截污主干管)项目”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1:14.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请问清单哪些是重要清单?哪些是一般清单,提供的数据证明,需要有相关文件去支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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