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峡江灌区工程(一期)项目一标段(峡江段)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至各潜在投标人:
1、投标人须知第10条“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各一名,项目部组成人员均应有上岗证书(施工员与质量员或质检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现修改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各一名,项目部组成人员均应有上岗证书(施工员与质量员或质检员均要求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印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2、原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第3点第
(6)条“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现修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系统开标,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需要出席现场开标会”。
3、专用合同条款第4.5.5条“承包人项目经理授权的常驻工地项目副经理,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