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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8 数据编号: 54486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兴国县平江流域兴江圩镇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公告

兴国县平江流域兴江圩镇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县平江流域兴江圩镇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国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赣州市兴国县,上起于兴江乡小溪村,下止于兴江乡坳背村,河道治理长度11.1km,本工程涉及的流域为平江流域。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751.68万元。
2.3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215日历天,预计2024年05月15日开工,2024年12月15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岸坡整治长4.51km(其中联锁式生态护岸2.50km,干砌石护岸2.01km),河道清淤段长1.45km。设置下河台阶6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含叁级) 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岗职工,并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打印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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