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闫集镇柳园行政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XXCG2024032
项目名称: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元
最高限价:2976607.41元
采购需求:项目安排在萧县闫集镇柳园行政村,建设排水管道1874米,雨水管网1100米,配套雨污水沉淀池、检测井、坑塘整治及安全防护、破损涵管桥和路面修复、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