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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5861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石家庄市2024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监理招标公告


2024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n\t\t 本招标项目2024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监理\n\t\t 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n\t\t 以灵审批投资【2023】158号、LSX-231124-01\n\t\t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n\t\t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n\t\t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n\t\t 招标人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n\t \t。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名称:2024 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监理;项目地点:灵寿县境内。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7500亩(农田水毁),内容包括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工程。主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
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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