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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1 数据编号: 546708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鹤壁市关于鹤壁市山城区窑头支沟防洪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鹤壁市山城区窑头支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ZB-2024-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窑头支沟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发改【2023】84号文、初步设计已由鹤水【202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鹿林渠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拓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窑头支沟防洪治理工程;
2.2项目概况:治理河段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河道清淤疏浚1.94km;河道岸坡护砌两岸总长3.08km,其中浆砌石结构护砌段1.68km、混凝土护砌段1.4km。
2.3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2.4本工程总投资:1188.95万元
2.5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2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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