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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1 数据编号: 547296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八至九标段公告

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八至九标段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4]其他(公开)0043号
 
一、招标条件
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八至九标段以兴农牧函[2024]64号文件批复,招标单位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为增发国债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八至九标段。
2.建设地点:八标段:巴彦高勒镇团发村,九标段:巴彦高勒镇阿贵吐村。
3.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新建高标准农田(八标段:4. 48万亩,九标段:1.91万亩),工程内容包含农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农田土壤质量提升等以上的工程勘测设计、施工以及设备材料采购。(建设面积以实际发生为准)。
4.八标段招标控制价:10924.73万元;
九标段招标控制价:4657.64万元;
5.施工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工程质量:
1)工程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
2)工程施工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八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九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中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如投标人所在地区不颁发安全员岗位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
5.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6.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如是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退休证明。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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