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编号:青海省院非2024-007
1.招标条件
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遴选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招标概况
2.1.1 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2.1.2 服务内容: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遴选
2.2 服务期限:3 年。
2.3 入围单位数量:3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3.1.1 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申请人自愿服从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安排管理,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接受考核和监督检查,并对相关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附注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如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