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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2 数据编号: 5479694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贵州林东龙凤煤矿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澄清答疑

林东龙凤煤矿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的澄清-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按照有关规定对《林东龙凤煤矿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回复及修改:
一、关于潜在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的附件《龙凤煤矿新建污水处理站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第24-27页设备一览表“品牌”一栏中,部分设备及材料列出的品牌为“BHYJ-1000-A”、“BHYJ-700-A”、“BHYJ-4000-A”、“BHYJ-300-A”等。这更像是设备型号而非品牌,由于这些设备及材料不是标准机电设备或产品,所以每个厂家的设备型号也不一样。请问这到底是品牌还是型号?如果是型号,请问可以用其它厂家的型号参与投标?如果是品牌,请予以明确具体品牌。
回复:上述“BHYJ-1000-A”、“BHYJ-700-A”、“BHYJ-4000-A”、“BHYJ-300-A”均为设备型号,可以选用其他厂家型号参与投标;
问题2、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或招标文件对招标的设备只能提出性、规格、技术、材质、功能等具体技术要求,不得指定品牌或厂家,所以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使用在保证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性能且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牌等级的其它品牌设备参与投标?
回复:招标文件第180页有明确的说明“注:本项目实施方案表3.5-2污水处理厂主要设备一览表中所列主要材料和设备品牌,承包人可以不选用;但承包人自行提供的设备品牌其功能及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所列品牌。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能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为所列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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