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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7 数据编号: 562766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K0+000~K8+700)整治工程(二期)公告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K0+000~K8+700)整治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K0+000~K8+700)整治工程(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分宜段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洋江镇车田村、洋江村、辑睦村和杨潭村。
2.2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金额:14871099.58元。
2.5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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