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烟囱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烟囱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9550R)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烟囱养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C249550R),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一座高116M混凝土烟囱的外立面养护及辅助设施更换及维修,具体详见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工程量清单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烟囱养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烟囱养护工程: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报告。
3.4 其他要求:
(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5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5月21日16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