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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5 数据编号: 56989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石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重庆市石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石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重庆市石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的批复》(石发改审〔2024〕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市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龙潭乡双河村、南宾街道勇飞村和城东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约125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其中新建6100亩,改造提升6400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728.88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728.8839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施工、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以及项目建成后的后期运营。具体范围为:
施工: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其它工程的施工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施工工作,具体施工实施范围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运营:项目建成后,需对项目区内能流转的土地采取集中流转、集中管理和集中经营的方式,统一开展后期运营,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果,长期带动农民增收。
2.5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自监理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运营周期:5年(自项目完工(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单位,施工企业为牵头单位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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