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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9 数据编号: 572010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招标公告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 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6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维修改建撤退路7条,共计长 36.13km,拆除重建4座旧桥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8个月。
2.4本标段建设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安次区、永清县。
2.5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或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均须为专职人员,且不得由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过完工验收为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需明确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派项目经理应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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