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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2 数据编号: 574742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省博物馆新馆续建项目地下管道夹层、人防地下室抗浮及防水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





黑龙江省博物馆新馆续建项目地下管道夹层、人防地下室抗浮及防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100g2405150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博物馆新馆续建项目地下管道夹层、人防地下室抗浮及防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己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的函》 以 (黑发改社会函〔2021〕2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建设资金来自 省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博物馆新馆续建项目地下管道夹层、人防地下室抗浮及防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月亮湾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9996.3㎡。建筑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分地下管道夹层及人防地下室两区域,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00.95㎡,人防地库以外范围为地下管道夹层,建筑面积约15000㎡。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0日,共3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按设计方案施工,达到设计要求防水等级,达到地下工程抗浮要求。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6234327.4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的社保记录(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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