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YZSFJSZ2024050006001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排水管网缺陷点整治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排水管网缺陷点整治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排水管网缺陷点整治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
2.1.2建设规模:重大缺陷点修复1061处,预处理点修管道缺陷点876点,雨污水混错接改造115处。
2.1.3合同估算价:114.2万元
2.1.4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其中增加节点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初勘、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确认后10日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详勘成果。
2.2招标范围: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排水管网缺陷点整治一期工程)方案设计、勘测(初勘及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地形图修测等相关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及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