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308-520502-07-02-303264
本招标项目毕节明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二期900T/D玻璃熔窑环保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EPC)已由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以项目编码: 2308-520502-07-02-303264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毕节明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7.5%、52.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子街镇 。
2.2.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用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陶瓷催化复合滤筒过滤器)先进成熟工艺对毕节明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900t/d浮法二线玻璃窑炉进行烟气脱硫、除尘、脱硝一体化改造;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协同降低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的目标:使N0x排放≤200mg/Nm3,粉尘排放≤15mg/Nm3,S02排放≤100mg/Nm3。
2.2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含设备采购)费: 3850万元,工程设计费 50 万元。
2.4计划总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30 日历天,施工(含设备采购)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后续技术服务、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5.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两家,自行协商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开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使用相关“CA锁”或“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ggzy.biji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biji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于当日 11 时 00 分前解密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