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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6-3 数据编号: 583931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漳州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华安县水利局以华水审(2024)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方面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村、前坑村。
2.2 工程规模:湖林溪进行护岸清杂清障共长约4.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为1、湖林溪湖林段AK0+000-AK1+618新建生态护岸:左岸1187m,右岸1183m,并在AK0+067-AK0+187两岸加固护岸240m。
2、前坑支流前坑段BK0+200-BK0+950新建生态护岸:左岸747m,右735m。
3、对4.2km河道进行清杂清障,其中湖林段1.618km,前坑段1.582km,百里坑溪1.0km。预算审核价为11011540元(含暂列金520000元);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2.5 最高控制价:1101154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520000元(含暂列金520000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2.6 标段划分(如有):/;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5.00%(含)~10.00%(不含)】。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08:3000至2024年6月13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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