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第二批)采购(一标段)公告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第二批)采购(一标段)
项目编号:cs0100g24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第二批)采购”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2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建设投资的80%申请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第二批)采购(一标段)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117号,华能公司热源厂院内或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第二批)采购,包括:炉前给煤机、换热站循环泵、阀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成品包装、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配送地点)、安装指导。
2.6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一标段: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炉前给煤机);
二标段: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换热站循环泵);
三标段: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通用设备(阀门)。
2.8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2201400.00元;二标段:8426902.32元;三标段:5063398.3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如有同一品牌多个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