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自动化智能快递分拣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自动化智能快递分拣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40610-049531-4
1.招标条件
甘肃中科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自动化智能快递分拣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自动化智能快递分拣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2.2 招标编号:ZKD-2024-016
2.3 项目建设地点:榆中县、皋兰县。
2.4 招标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要求,兰州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落地实施兰州乡村振兴供应链物流项目,旨在搭建“三县一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目前榆中分拣中心厂房已建成,皋兰分拣中心场地已租赁,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现需开展快递分拣设备采购工作。
现需采购安装2套环形自动分拣设备,要求支持“三通一达”、极兔等快递品牌混合分拣及数据对接。其中榆中分拣中心1套2组,共284个分拣格口,4个供包区,16个三段式供包台,理论分拣效率不低于20000单/小时。皋兰分拣中心1套,共120个分拣格口,2个供包区,8个三段式供包台,理论分拣效率不低于9000单/小时,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榆中县、皋兰县,具体位置由招标人现场指定。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