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市高车水库、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公告
福泉市高车水库、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泉市高车水库、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由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发改窗口〔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泉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福泉市金山街道、龙昌镇。
2.2 建设规模:在二级保护区内开展针对面源污染防治的湖滨生态缓冲带建设和河流入口处的生态湿地建设,共建设生态缓冲带 68516 ㎡,滨湖生态湿地 1410 ㎡。
2.3 最高投标限价:50.9万元
2.4 监理周期:24个月。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缺陷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其它服务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