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改建设备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迁移招标公告
东海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改建设备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迁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海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改建设备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东海数备[2024] 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 东海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改建设备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迁移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东海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改建设备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迁移,分别为:
100吨污水处理设备迁移及配套管网施工--石梁河镇(树墩村、土山村、瓜安村、南辰村、胜泉村);石湖乡(池庄村);安峰镇(山西村);双店镇(代相村);石榴街道(浦西村、石榴村、车庄村、东榴村);白塔镇(新元村)张湾乡(张湾村);
2.2东海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改建设备及配套管网工程总投资额约2805万元。本次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东海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改建设备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迁移进行招标,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00T设备迁移(包含设备基础、格栅池、集水池、出水池、阀门井、原有老设备点拆除、迁移设备拆除、迁移设备安装、调试及损坏配件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7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 月 8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最高投标限价:4013919.09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