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邢台部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邢台部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邢台部分) 保险服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邢台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邢台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邢台部分))工程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2招标范围: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邢台部分))工程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竞标投标单位。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