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北大湖污水厂改扩建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北大湖污水厂改扩建项目(监理一标段)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20240619fjsz01001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大湖污水厂改扩建项目”已由吉林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北大湖污水厂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冰雪发改字【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3286米d500污水管线包含62座污水检查井。
2.2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工程建设地点:北大湖北部南沟村现有污水厂厂内预留地。
2.4计划工期:2024年7月19日——2024年12月31日(共计165日 历 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招标控制价:13.0471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