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公告
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已经昌州水字【2023】1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博源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区位于昌吉州吉木萨尔县。
2.2项目规模:项目工程等别为IV等,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9.5~77.7m3/s,其中五圣宫水文站77.7m3/s,白杨河水库58.1m3/s,魏家村19.5m3/s。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左岸护岸19.68km(0+000~1+880(五圣宫水文站)段和4+100~21+900(白杨河水库至林区公路)段),新建左、右岸矩形断面排洪渠2.41km(综合治理长度)。
2.2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一年)的全部监理内容(含水保监理及平行检测)。
3、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