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靖县岘塬镇光辉村污水管网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永靖县岘塬镇光辉村污水管网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永靖县岘塬镇光辉村污水管网工程,已由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靖县岘塬镇光辉村污水管网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永建发〔2024〕152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永靖县岘塬镇光辉村污水管网工程
2、建设单位: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3、建设地点:永靖县岘塬镇光辉村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5、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为893.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3.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76万元,预备费42.53万元。
6、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管网、道路路面开挖恢复,
本项目敷设污水管网全长7090米,敷设dn300污水主管道4222米,dn200污水支管道168米;设置污水检查井179座;穿越刘白公路设置顶管一处。顶管管径dn1000,长度21米。设置dn150污水入户支管2700米,设置成品化类池2座,拆除恢复砼路面6803平方米,迁改维修人饮管道de32主管2334米,de25人饮接户管2180米,重建阀门井16座。(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300,人饮管道最大管径de32)
(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304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8月1日—2025年5月31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的门户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