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给水管线改造项目 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给水管线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62203
2.3项目概况:对一期厂区给水管道进行改造,更换给水管材等。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要求:
3.2.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